而第四步也是我个人认为最困难的一步就是剧本的市场价值,其实换个角度来看剧本与影片的关系,影片是广告片而剧本则是广告企划,一般来说影片的放映的最大的回收利益通常都不是票房而是外围商品,如同千篇一律,所有的动画人都很清楚外围商品的重要性,但是要怎么样才能让影片顺利的带动外围呢?我分举美国与日本的电视动画片的例子来参考,以美国片来说”超人”,是一个永远循环的影集,没有时空的背景与时间的限制性因为他是超人,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可能有这样的人存在,因此他万夫莫敌的形象可以很轻易的在孩童们的心中烙印下来,自然提升商品在货架上被孩子选取的机会,以日本片来说,简单又降低成本的”变身”和”法宝”,就是商品化的关键,从早期的哆啦 A 梦、变型金刚、魔动王到现在的游戏王、神奇宝贝、魔力宝贝等,不下三四十部影集,都可以看到这些一再重复的”变身”或”法宝”,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孩子们是不是常常口中念念有词的说起了卡通情节的”变身”桥段,对他们而言只要跟着念台词手中的玩具就变成了神奇的宝物了,这些桥段都是剧本人员应该要编写的主题,除了符合影片的谐和性外也是需要与制片人讨论,相关商品的开发可能性,有的故事是环绕着某种特定的商品不断的重复出现,也有顺着故事出现的新商品,怎么样的出场方式与时间点考验着剧本的撰写者,不管是美式或是日式的方法都是需要不断的尝试才能够抓到正确的感觉,就笔者的角度来看也许创新的模式说不定可以给市场多些冲击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