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爱迪-动画创作家园 >> 动画理论 >> 日本商业动画的“圈c” |
网络时代里,不知道“圈a”(即@,电子邮箱的表示形式:用户名@服务器名)的人很少,但知道“圈c”(代表Copyright一词,表示版权所有,源于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的人就不多了。在动画界,“圈c”意味着对作品的所有权,一部动画作品生产出来后,制作周边产品、游戏、广告宣传等权利都用“圈c”来界定。一般地,“圈c”后紧跟公司的名称,有时加上原作者或某某“制作委员会”。这时,你可能会纳闷:制作?为什么不是制作?
“製作”与“制作”的区别何在?
或许这个问题对于一般的看电视动画的人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但与这一行业有关联的出版或者游戏、影视、音乐方面的朋友,以及专业学校的学生,时常会问我这个问题。他们似乎非常在意,所谓“××製作委员会”是什么?片尾里出来的一大堆“制作工作室××”“制作协助××”“制作××××”都是些什么?有什么不同吗?
业余爱好者搞不清楚是很正常的,但如果说连动画公司的新人也毫无概念的话,实在是不太好,所以我想在这里解释一下。捎带说,在对话中,是以确认有无“衣”字底来区分使用的。
极端、简单地说,“製作”就是出钱的人,“制作”是拿钱做事的人。不过这只是在我工作的动画界而言,在戏剧或电视台等地方是有不同意义的。换一个说法,就是“委托製作方”和“制作方”,用英语讲就是“Produce”和“Create”,也就是制片人和创作家,创作家在动画领域被称为“动画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制片人”在美国和日本的意思是不一样的。日本的制片人多半是雇佣式的,并没有从事真正意义上的“制作”。
在美国,制片人(producer)要么自己出钱,要么就从各种渠道集资,然后请人来制作。制片人权限很大,不仅计划,连导演在内的整个制作群都可以自己选定。只要不满意,甚至连导演的鱿鱼都可以炒。这种情况就是以自己的意志和责任来制作,而不是因公司的命令制作作品。
设立学院作品奖,不是颁给导演,而是颁给这些制片人的,其目的在于表彰这些立意制作作品、做规划的人,而不是导演。当然,制片人不仅要具备灵巧的构思,还要有行动力并能付诸实际才行。
而日本由于很少有那种财力、权力、领导力和先见性兼备的人,再加上素质上不成熟,所以才采取“制作委员会”这种集团制作体制。“制作委员会”在美国指的就是个人的工作大家做,而说是大家,其实也就是公司的联合,或者若干公司各自的负责人的联合。换个说法来讲,有钱也不必承担风险,即便失败也是大家担负责任。这是商业上的一种方法论,可以说很具日本人的风格。
动画界区分制作和制作也不是单纯地以钱来区分,将作品的所有权利也考虑进去的话,制作和制作就有更多的分别。企划再好,若无投资也就无法成就作品(商品)。为制作商业作品出钱的一方,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为作品的所有者(也就是制片人)。理所当然的,所有者就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制作周边产品的权利、制作游戏的权利、广告宣传的权利、出DVD的权利等。包下饭店开制作发布会一方面是为了做大众宣传,也可以说这是权利之一的展销会的侧面表现。实际上这些权利是有配备价格表的,比如实现游戏化的权利要多少钱,用于广告要多少钱。
大家有没有在DVD的包装和周边产品上看到过圈C这个标志?业界称之为“圈c”,所谓代表权利的标志。比如圈CTadashi Ozawa(即尾泽直志的名字,编者注)则表示我有著作权。一般圈C后面都跟着公司的名称,有时候再加上原作者或者是以“制作委员会”形式出现的话,附带三四个圈C的情况也是有的。
单方制作指实际制作动画的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动画人在工作的公司。严格来看,作品有漫画原作的情况,导演、作画监督、原画(师)乃至动画(师),整个制作群都不得在工作以外私自画人物。这就是因为没有圈C,就算是做动画版的人物设计,该动画人对该作品也不具有版权。现实中有连涂鸦都禁止的公司,私画漫画或者插图并在漫画同人大会出售等都是不被允许的违法行为。
就算是做人物设计,也不代表那就是自己的东西了哦。从前有一个很有名的事件,手冢治虫的公司倒闭,甚至连版权都没了,落到自己原创的人物却没权利绘画的田地。但也有因为对制片方来讲,没有该动画人就做不出畅销作品,而结成互相把持关系的情况。这么说有些微妙,但“制作公司”也可以因为有原创企划而拥有圈 C,变成“制作公司”,根据钱的来源和权利的比例如何,力量对比也发生变化。
因此,大多数制作公司就算不能成为制作公司,也都希望能拥有自己的作品。
注:“製作”与“制作”这种文字上的区分,为日本商业动画独有,在中国可视为“制片”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