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爱迪-动画创作家园 >> 动画理论 >> 中国动画成就奖章程 |
第一条 宗旨
“中国动画成就奖”是由中国动画学会主办的全国动画综合性专业评奖,每两年举行一次。评奖工作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8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动画艺术精品,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的重要指示,坚持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成就奖”以鼓励优秀国产动画作品、表彰动画片创作、生产、开发中各类优秀人才、以繁荣和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为最终目的。
第二条 奖项设置
“中国动画成就奖”的各个奖项,将根据每年参赛作品在艺术、技术等方面的突出成就或特色,评出若干优秀动画片奖外,特别侧重于作品在某一方面有比较突出成就的单项奖,例如:编剧奖、创意奖、导演奖、造型(背景)设计奖、配音奖、新人新作奖、艺术短片奖、FLASH动画片奖、计算机动画片奖、产品开发奖等等,奖项名称可根据评委建议增设。如果一部动画片同时荣获多个单项奖,并且总体水平优秀者,经投票通过,可荣获当年的动画片大奖。必要时可增设特别奖、荣誉奖,以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作品和人员。
凡“中国动画成就奖”的获奖和提名作品,可以“中国动画学会推荐作品”免费参加ASIFA确认的国际动画节比赛。
第三条 评奖范围
1、因“成就奖”为两年一次,参评影视动画作品,一般以参评之前两个年度摄制完成的动画片(首届不受此限),均可参加评奖。
2、凡参评动画片的主要摄制人员,均有资格角逐个人单项奖。
3、参赛动画片的范围包括:电视动画系列片、影院动画片、动画艺术短片、计算机动画片、动画广告片(包括动画公益广告片)、FLASH动画片以及用逐格方式拍摄的各种形式的美术片。
4、参评动画片必须曾公开发行或播出(动画艺术短片和FLASH动画片除外)。
第四条 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
1、“中国动画成就奖”组织委员会由中国动画学会正副会长和正副秘书长成员组成,是“成就奖”的组织领导机构。组委会成员一概不担任评选委员会评委。
2、评选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动画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将由9~11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为“中国动画成就奖”的最终评奖决定机构。
3、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持评委会工作;设副主任一至二人,协助主任工作。
4、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处理评奖的日常工作。
5、组委会为常设机构。评选委员会每届需重新组织,可以连聘连任,但每届必须更换三分之一以上的新成员参加。
6、凡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和领导者,应回避参加评选委员会的工作。
7、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评选委员会评委的资格
评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且在本专业领域中有显著成就或曾获得国家级或国际公认的影视动画节的奖项;
2、在动画界享有较高威望的艺术家、评论家、事业家和教育家。
第六条 报名和评奖办法
1、参加中国动画成就奖评奖者必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
2、参赛作品一律用VCD/DVD光盘或1/2像带,并附故事梗概。
3、凡动画系列片,请选送其中连续的3集,并附全片故事梗概。
4、组委会聘请在动画方面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士5~7人组成初评小组,负责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工作。
5、初评小组将根据组委会制定的“评奖细则”,经过民主程序,选出一定数量的入围作品。
6、入围作品经评选委员会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投票超过半数方有效),评出各类获奖作品。
7、评选单项原则上以申报的项目评选。凡未曾申报的项目,如果特别优秀者,需由两个评委提名,并在投票时超过半数者,同样可以获奖。
第七条 颁奖
两年一次的“中国动画成就奖”将在当年的中国动画学会的年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公布并颁发各类奖项。获奖动画片及其创作者将获得奖杯和证书。入围作品可获得“中国动画成就奖”入围作品证书。
第八条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动画成就奖组织委员会。
中国动画学会
2003年7月20日